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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赔付“油罐倒塌致毛豆油泄露”重损案
编辑:韩定宏    2016年03月07日 17:09

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赔付“油罐倒塌致毛豆油泄露”重损案

赔案回放:

2013年1月31日,被保险人存储进口豆油的泰州市过船港务有限公司一期食用油储罐发生闪爆,爆炸解体,罐体倒塌,约7810吨进口毛豆油喷涌而出,造成的冲击力瞬间将其它8个罐坍塌,致使其中四个罐中的油脂泄漏,泄漏的货物混合在一起。事故还造成调度室内的2名工作人员死亡,3名工作人员受伤,两层钢结构房屋垮塌。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尚有约6180吨豆油存放于倒塌的罐内,豆油泄露严重。

被保险人在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投保人保国内货运综合险,保额113336352.80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装载于同一运输工具中的所有保单承保的保险标的之保险金额总和的3‰ 。

接到报案后,考虑到案件损失重大、案情复杂,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理赔部门和承保部门人员组成的重案处理小组赴泰州处理案件。重案处理小组到现场进行查勘,与被保险人、责任方港务公司等相关方进行会谈,对损失情况进行统计确认,第一时间开展施救工作,及时掌握施救货物的真实情况和数据。

鉴于受损油罐及内部油品较多,分公司利用业务部门与客户的信任关系,及时核对承保信息,及时排除非承保标的,在关键处理环节、问题争议点等理赔部门充分听取业务部门意见,使理赔人员与客户的沟通更顺畅,处理过程更加快速有效。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消防等部门迅速投入施救工作,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重案处理小组也积极投入施救工作,与被保险人、责任方一起进行统计工作,掌握施救货物的真实情况。被保险人、责任方、各方的保险人共同组织公开招标,共同委请检验机构对事故处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过磅、检验,明晰施救、回收及拍卖的油脂数量和质量,确保残值处理的公开、公正、透明、无争议。

在保险责任初步确认的前提下,应被保险人申请,于2013年3月14日预付赔款1000万人民币。后积极主动参与事故处理,协调责任方,推动案件处理。责任方港务公司陆续向被保险人支付标的损失赔款544.2万元,再扣减残油拍卖所得,2014年8月11日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最终赔付被保险人剩余损失金额总计598.1万元,本案最终赔付金额1598.1万元。

专家点评:

本次事故财产损失巨大,并造成人员伤亡,被保险人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组成工作组立即奔赴事故现场开展理赔工作,协助被保险人做好故事灾后应急处理工作,使本案得到高效、快速、顺畅处理,及时预付被保险人赔款人民币1000万元,解决了被保险人的资金周转困难,并协助被保险人妥善完成本次事故的处理。本次事故体现了保险作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在被保险人遭受灾害损失时,通过保险风险分散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促进稳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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