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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华厦物流有限公司“7.17”货运险特大自燃案
编辑:韩定宏    2016年03月07日 17:08

柳州华厦物流有限公司“7.17”货运险特大自燃案

赔案回放:

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承保的柳州市华厦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车牌号为桂BXX/鲁HXX挂承运的30辆长安牌SC6418H4商品车(出厂A价为39800/台,总价值为1194000元),保险金额为200万元,保险期限为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11月10日。

2015年7月17日, 标的车辆行驶至桂林高速路灵川路段附近时,由于承运车辆挂车后胎起火引起火灾,致使承运车上共30台长安商品车完全烧损。出险后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员赶赴现场查勘。经过现场调查、拍照、以及到相关部门询问,取得消防队出警证明: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承运车牵引车起火引起火灾,引燃车上承运的商品车。发生火灾后,司机已于第一时间停车脱挂,跟车人员拿灭火器去灭火,但由于火势过大无法扑灭。司机及时并报告消防部门、保险公司。人保财险派员对该起事故向灵川消防部门了解事故情况,与司机所述基本相符。经查勘停放在灵川路段的牵引车、挂车和30辆商品车进行盘点核损,过火特征明显,30辆长安商品车全部烧毁,无法再修复使用。

在案件处理中,被保险人发生施救费用。人报财险施救费赔付标准参照《广西高速公路排障、拯救作业收费标准》,一类吊车出车费140元,台班费150元/台班。赔付吊车费13200元;拖车用一类拖车50公里为每台商品车收费710元,赔付拖车费用21300元;以上施救费共计赔款34500元。经人保财险广西区公司与废品回收商沟通,回收商进行以(0.4元/公斤,29250公斤)11700元回收,回收款项支付给柳州市华厦物流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过审核材料和损失核定,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2015年10月29日赔付被保险人华厦物流公司1095120.00元。

该案件发生后,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派员调查,主动协调施救和拍卖残值事宜,并及时支付赔款。该案赔款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获得客户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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