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寿险典型赔案 -> 正文
泰康人寿广西分公司:健康保障  抵御风险
编辑:韩定宏    2016年03月07日 14:45

泰康人寿广西分公司:健康保障  抵御风险

赔案回放:

2015年4月20日,泰康人寿广西分公司理赔部接到家属报案,称被保险人A先生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目前正在广西医科大肿瘤医院行手术治疗。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即时查阅被保险人保单信息得知,投保人A先生,于2013年8月12日为自己在泰康人寿投保《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险种一份,保单号07061412,年交保费5400元,交费期间15年,保险金额85887.00。

了解被保险人信息后,泰康人寿理赔人员开展康乃馨探视服务,在探视过程中了解到:被保险人于2015年4月确诊为非霍奇金淋巴瘤,同时期被保险人的岳母也确诊为 鼻咽癌中晚期、其母亲确诊为脑胶质瘤晚期,双亲均在医院接受治疗,面对接踵而来的经济压力,一筹莫展之际,被保险人突然想起自己在泰康人寿购买一份重疾险,于是让家属向泰康人寿报案。理赔人员了解被保险人情况后,协助客户收集理赔材料,资料齐全后,泰康人寿于2015年4月23日正式受理该案件,通过总公司审核后,被保险人所患疾病符合条款中所列的重疾责任,泰康人寿向被保险人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5887元,减轻被保险人目前所面临的经济压力 。

后期,理赔人员从代理人处得知,被保险人首次手术愈合不好,脑积液外流,随后又重新开颅补做手术,之后便又查出弥漫大B淋巴癌4期高危。2015年4月至今,二次手术,花去了28万,8个疗程治疗,花费2万4,每次化疗其他辅导药费3万5千,加上两位母亲治疗费用合计36万多高额的费用已压得这个家庭无法承受,接下来还要完成第五,六,七,八期的化疗,3个月内还需筹到四期的费用共计14万元,虽在泰康人寿获得理赔款85887元,也只是杯水车薪,对于后期高额的治疗费还是不够的。被保险人妻子在万般无奈下,接受朋友的建议,在朋友圈发出求助信,希望能得大家的帮助。

被保险人在亲朋好友探视时,向其谈起保险的意义与功用,用自己亲身案例进行分享,期望所有的亲朋好友能为自己及家人多添一份保障,为家人的幸福生活遮风挡雨,抵御风险。

专家点评:

近年来,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呈逐年递增态势,同时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还不够广,不少家庭一旦有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高额的医疗费用成为诸多家庭不可承受之重,导致不少家庭因高昂的医疗费可能会放弃治疗,或者是选择捐助。故在身体还健康时,为自己及家人准备一些健康保障,若风险来临时,不会因健康问题使自己的事业和家庭受到影响。所以保险不会改变生活,但能使现有的幸福生活不会改变。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0083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2006001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154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24小时举报电话: 0771-5690995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