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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保险:为民保险,以人为本
编辑:韩定宏    2016年03月07日 14:01

华安保险:为民保险,以人为本

赔案回放:

2015年6月13日12时,乘龙自卸车桂KXX沿S103省道160公里660米处时,由于连续下陡坡,操作不当,车辆失控向左侧翻,并向前滑行碰撞停放在路面实施作业装载桉树的桂KXX中型自卸货车,造成两车严重受损,三者5人死亡,6人受伤的事故。

标的乘龙自卸车在华安保险玉林中心支公司投保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司机)责任险、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率。

华安保险玉林中心支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展开查勘。经调查了解,标的司机两证齐全有效,属保险责任,根据案情推测标的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因事故重大,社会影响较大,多家大型媒体都有跟踪报道,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玉林中支在案发的第二天就向死者家属预付15万元死亡丧葬费,安抚了死者家属的情绪,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赞许。2015年6月25日,华安保险玉林中心支公司综合考虑三者的伤势,又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先行垫付了12万元医疗费用,使得伤者得到了及时救治。

由于事故中死伤严重,随着死者的丧葬费以及伤者的医疗费用不断上升,被保险人提出了一次性调解赔付的要求,但赔付金额无法与三者达成一致,同时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给华安保险玉林中心支公司将赔款赔付三者。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三者向法院起诉被保险人。

此案至今,法院仍未判决,但我司秉着“以人为本”的原则,2015年12月18日,在保险限额内将剩余赔款30万转账至当地人民法院账户,由法院审理分配该部分赔款给各原告。

专家点评:

此次重大案件造成了多名的人员死亡伤残,被保险人因此承担了巨大的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华安保险立即启动了大案应急响应制,及时奔赴事故现场开展理赔工作。在高效完成理赔工作的同时,为缓解被保险人的资金压力,帮助当地政府、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尤其是前期的人伤费用先行垫付,即解决了被保险人的燃眉之急,也间接地帮助此次事故的受害者尽快得到一定的资金赔偿,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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