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案回放: 2015年10月03日20时,车辆桂KXX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一人沿省道212线由桂平往玉林方向行驶,至上述事故地点时,碰撞到前方推着自行车同向步行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摩托车主驾车逃逸。 事故造成三者右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且三者为盲人,五保户,年龄大行动不便。由于标的司机逃逸,且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三者已向当地政府申请上访求助。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在接到案件后,本着“责任、专业、奋进”的理念,积极联系三者处理。 面对伤者的种种不便,以及标的的困难,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利用休息时间亲自上门调查收集相关材料,并主动联系标的和三者双方沟通协商。在最后确认损失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赔款直接转三者账户,赔付金额合计为41482.16元,及时解决了三者的燃眉之急,化解受害人与标的司机的紧张关系,同时也体现了华安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精神,提升了华安的品牌影响力。 专家点评: 能否妥善处理弱势群体的人身保障问题,对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关系极大。本次事故华安保险在面对伤者是盲人,标的屋里承担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为客户排忧解难,充分展现了华安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树立了华安良好的社会形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华安的企业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