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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保险:灾害无情,保险有义
编辑:韩定宏    2016年03月07日 13:33

华安保险:灾害无情,保险有义

赔案回放:

2014年7月18日,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接到公司总部气象预警,称本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已改变运行方向,正向广西地区进发,预计次日到达,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即对所辖区域内承包的标的进行了筛选,重点针对可能受到影响的沿海地区企财险企业发出台风灾害预警,并成立了以分公司班子为领导的灾害应急小组。

2014年07月19日北海市区出现台风和大暴雨过程,当地风力达10到12级,市区内大部分钢结构大棚发生损失,其中某盐业公司(被保险人)尽管在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预警下已做了初步的防灾防损工作,但台风到来后还是发生损失,厂内存放半成品的大棚发生倒塌,半成品(盐)被雨水浸泡部分流失,涉案损失达2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灾害应急小组及时反应,第一时间即赶赴现场会同被保险人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清点,并制定了相应抢险方案,保证了事故中原材料盐能及时得到抢救。

在双方的配合下,抢险工作及理赔材料收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最终本案保险双方于2015年上半年达成赔付协议并完成赔款支付工作,保险公司赔偿金额超100万元,及时预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共同参与抢险及索赔工作,有效的避免了被保险人在灾害发生后疲于奔命的情况,同时因保险双方共同参与维修、定损等一系列的过程,有效的减少了保险理赔中的纠纷,华安产险广西分公司对于本案事前、事中、事后,积极有效的处理工作得到了被保险人的高度认可。

专家点评: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各地自然灾害频发,从雨雪冰冻灾害到汶川地震,2014年“威马逊”台风侵袭,造成广东、广西、海南等地遭受巨大损失。本案中被保险人企业受台风影响发生损失,损失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本案为台风案件,台风案件具有案发范围广、受灾企业多、案件发生时间集中等特点。本案从事前预警、应急抢险到事故查勘、损失确定最终赔付一系列处理的全过程,体现了保险公司在灾害来临事前、事中、事后,预警、现场处理、补偿赔付的各项服务职能,为企财险中保险公司如何最大限度的与被保险人协同配合应对灾害提供了生动案例,也充分体现出保险在风险转移分散和帮助被保险人恢复正常生产运营方面的功能,同时本案对于被保险人的风险防范及管理、保险人对于集中灾害案件的专业性理赔处理和沟通方面均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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