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韩丝广
编辑:胡泽方    2015年10月12日 18:58

韩丝广

深入基层,细心指导。2014年5月13日,韩丝广(右一)深入巴马县工商局消保股检查指导维权工作情景。

韩丝广

2013年4月27日,韩丝广(左一)组织王某、仇某诉河池某钢材公司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万元。

用执着守护维权责任

——记河池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韩丝广

用热情融化坚冰,用奉献诠释责任。广西河池市工商局消保科韩丝广躬行实践,迅速从一个门外汉嬗变成为一个维权能手。任职两年多来,他和同事们为全市消费者解答咨询1万多件,受理投诉1000多件、举报500多件,成功调解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其中3件消费维权案例入选广西2012年度、2014年度维权十大案件。2015年3月韩丝广荣获“广西消费维权卫士”光荣称号。

交通事故陷僵局 部件鉴定锁真凶

陈某,家住河池市南丹县六寨乡。2012年6月4日,他来到河池市工商局消保科申诉,诉称:2011年12月12日他在该市某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购买一部五菱小型普通客车,同年12月31日他们一行驾驶车辆行驶在金城江至南丹的路上。飞速前进的车辆后车轮突然脱出,导致脱出的轮子与一路人相碰,造成车辆损坏及车上韦某、王某俩乘客受伤,韦某一家为此开支了5000多元的医药费。他要求商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首次组织调解,双方意见分歧很大。申诉方气愤不已,提出赔偿数额较大;被申诉方坚持认为是消费者驾驶不当造成交通事故,并避重就轻把推托责任给厂家及保险公司。韩科长调整思路重新确定调解方向。经质量技术部门检测,证实该车辆右后轮的三根螺杆断掉,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012年6月14日,被诉方最终同意赔偿消费者医药费、修理费共计3.6万元。这起准备对簿公堂的纠纷在10天内调解成功,圆满划上了句号。

收割机频出故障 全力以赴调解

2011年11月18日,东兰县武篆镇、兰木乡罗某某、梁某某等11户农户向东兰县工商局投诉。诉称:他们在东兰县城利民农机店购买某公司生产的农用收割机,频出故障,配件损坏率高,漏谷严重,与经销商及厂家多次协商未果。

因案情重大,东兰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汇报到市局。河池市工商局立即成立调解处理小组,由韩丝广及时任东兰局段国忠局长担任调解小组领导。执法人员马不停蹄,深入调查取证,证实确实存在农民消费者反映的收割机掉谷率严重的问题。首次组织调解,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韩科长一行采用面对面与背靠背调解相结合的办法。对消费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态度诚恳,说话得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强势的经营者及厂家指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产品合格证是企业内部质量把关的行为,它不等同于鉴定结论;《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对照本案达到移送标准一定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检察院、公安局全力配合和支持下,经过三个多月耐心细致调解,2012年2月25日被投诉方同意退回11位农户购机款29.7万元,追回财政补贴款19.8万元,共49.5万元。11位农户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下一页
[1] [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0083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2006001     网警备案号:45010302000154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24小时举报电话: 0771-5690995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广西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