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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运福
编辑:梁祖玉    2015年03月30日 16:12

莫运福

莫运福 (右二)在生产小组调解纠纷做记录。

莫运福同志是蒙山县黄村司法所所长兼黄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安心扎根基层工作38年。他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任劳任怨为广大群众化解了一桩桩将要激化的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12月莫运福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他是全国司法系统唯一荣获此荣誉的同志,得到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一、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撑起“法律保护伞”

莫运福同志一直在乡镇基层工作,一干就是38年。2004年调任蒙山县司法局黄村司法所所长兼黄村镇调委会主任。任职以来,他把维稳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树立起“把化解一件纠纷,给社会带来一份安宁”的理念。凭着对党的无比忠诚,以“人民满意是我的一生追求”为工作奋斗目标,用公平、公正、灵活机动处理问题的工作办法,使全镇群众过上平安和谐的日子。

2015年1月5日上午刚上班,莫运福接到黄村镇六埠村龙家报案电话说:“莫所长快来帮我解决龙兄占路建设门楼问题,双方争执十分激烈,快打群架了。”他接到电话,二话不说,带上调解笔录开车直达案发现场。到现场后,双方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有的手拿锄头,有的手拿木棒,双方当事人均有10多人在现场,准备动用武力来解决问题。他制止说:“我是司法所长,今天一定帮你们解决好问题的,请放下手中的木棒和锄头。”当双方当事人听他讲一定能帮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立即静下来。安抚双方情绪后,莫运福马上对双方进行调查取证,掌握有效的证据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现场进行调解。在他苦口婆心的调解下,经历6个小时之久,连午饭也顾不上吃,促使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很快平息了一场一触即发的群体性事件,为自治区“两会”期间社会稳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开展各项工作中,他始终围绕着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围绕“化纠纷、解难题、促和谐”开展工作,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解决了不计其数的群众矛盾纠纷。

二、心系群众乐于奉献,甘为“老黄牛”

莫运福同志在化解一桩桩纠纷的实践过程中,摸索总结出“稳、早、勇、谋、情”五字调解法,得到市局肯定,被称为“莫运福调解法”,在全市广泛推广,并取得显著效果。自治区司法厅2014年3月下发通知,号召全区政法系统开展向莫运福同志学习活动。近三年来,他调解各类纠纷586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98.5%,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他的先进事迹和调解法曾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法制快报》、《人民调解》、《基层司法》、《司法所工作》、《人事土地》、《党风廉政建设》、梧州电视台、《梧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和报刊报道。莫运福同志先后应邀到梧州市、玉林市、广东省肇庆市、自治区公务员局作经验介绍和先进事迹报告,他的调解经验和方法,被兄弟市、县广为借鉴。

莫运福同志以工作为重,想为群众之所想,急为群众之所急,为调解好群众的纠纷操碎了心。经他调解,2014年1月15日,黄村镇平原村委主任黄志友与该村古旺、古追二个生产小组的群众代表愉快地在山林权属纠纷协议书上签字。一起涉及20多年2500多亩山林的权属纠纷案件,当事人历经村调解、镇调解工作组和林业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莫运福用“稳”和“灵活”的调解技巧,通过耐心细致疏导教育,用“速战速决、快刀斩乱麻”的办法,最终使这起山林纠纷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莫运福同志及时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和解的协议,解决了二十多年积案纠纷,得到了群众的好评。类似于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但他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按他的话说:群众的事,无小事,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当地群众说:“莫运福所长是实实在在的‘老黄牛’,是能做事的好干部,是做好事的好干部,是我们的‘福哥’。”

三、廉洁无私刚直正派,把好“公心秤”

多年来,莫运福同志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改造世界观,不以权谋私,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做到文明执法,依法从政,不违背原则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借办案之机收受当事人的钱物或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树立了清正廉洁的典型。

从事司法调解工作多年来,莫运福同志身患高血压、胆囊炎、风湿病,由于工作繁忙,没有时间做系统治疗。但他热爱事业,一直忙于化解一桩桩纠纷,办成一件件好事,很多群众非常感谢他,有的送礼品补品表示感谢,这样的事件约有30件,折合人民币1.8万元,但他一一谢绝了。他说:“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捞取个人利益的话,那就是违背了党的宗旨,违背了自己的良心和职业道德,违反了法律,也有愧于党和人民。”当地老百姓常说“公平不公平、合不合理问莫运福就知道。”,在老百姓心中的他就是“一杆秤”。

在长期工作中,他兢兢业业,38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为自己的人生上交了一份辉煌的答卷,也获得了很多殊荣。其个人2010年度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1年5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2012年6月被授予“全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3年12月荣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地方授予的荣誉还有很多,在众多荣誉面前,莫运福同志以平静的心态来对待,仍然虚心学习积极工作,还自己给自己写了一首诗作为座右铭:“山外青山楼外楼,英雄好汉争上游。争得上游莫骄傲,还有英雄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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